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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描述:账套是2008年启用的,补交07年度的所得税30000,滞纳金2000,问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反映出来呢?
问题分析: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”科目发生额,不转入“本年利润”科目,即不属于当年损益,不编制计入利润表,而是直接转入“利润分配”科目,作为期初未分配利润的调整。
解决方案:对于因偷税而支付的罚款,应计入支付当期的营业外支出,不得追溯调整前期损益,所以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。
补交上年的所得税: 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
贷:应交税金——应交所得税 30000
缴纳税金: 借:应交税金——应交所得税 30000
贷:银行存款 30000
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: 借:利润分配 30000
贷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
根据以上分录可以看出:把“总账”——“设置”——“期初余额”,分别对应交税金增加30000,未分配利润科目减少30000
再填制一张缴纳滞纳金的凭证,借:营业外支出 1500 贷:银行存款 1500
对于因漏税缴纳的罚款,应该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,不得追溯调整前期损益,所以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,填制缴纳滞纳金的凭证如下。
记账之后,对操作这些业务前的报表进行比较,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合计减少30000
利润表前后数据的对比,因为缴纳了滞纳金,净利润减少1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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